Ⅰ 如何計算房屋維修基金?
住房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住房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住房本體維修基金。住房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中的余額資金也轉移給房屋的新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它的支付標準也是原來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5%-8%繳交"。
根據2007年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于社區公共設施的維修,屬于全體業主。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資金一般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
(1)如何計算維修基金的擴展閱讀:
房屋維修基金的應用范圍:
建設部管理辦法規定,維修資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并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挪用金額兩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Ⅱ 如何計算商品房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的共同所有權,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Ⅲ 如何計算住房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的比例。售房單位收取的內部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Ⅳ 如何計算房屋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按當地建設成本5-8%約120元/平方米,其中開發商承擔60元%購房者承擔40%,房價較低的四線城市也可能按房價2%計算維修基金。
Ⅳ 如何計算住房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回收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回答,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Ⅵ 如何計算新房維修基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1.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應當按照所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5元%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放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并及時調整。
(6)如何計算維修基金的擴展閱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九條
業主存入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屬于公有住房售房單位。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存放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管理。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托當地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項賬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賬戶,按照物業管理區域設立賬戶,按照房屋門號設立賬戶;物業管理區域未劃定的,以建筑為單位設立賬戶,按房屋門號設立賬戶。
參考資料來源:網絡-房屋維修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Ⅶ 如何計算物業維修基金?
房屋合同價格乘以稅率,一般大修基金為總價2%
Ⅷ 如何計算房屋維修基金?
各地區維修資金收取標準不同,以西安為例:
1.商品房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為答:
多層住宅(7層以下,無電梯):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90元/平方米;
小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維修資金交存標準如下:
(1)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存入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存入維修資金的首期金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銷售單位按多層住宅不低于銷售款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30%,從收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3.拆遷安置房屋維修資金交存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7層以下,無電梯):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90元/平方米;
小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90元/平方米。
Ⅸ 如何計算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復按購房款2%-5.2%比例制度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Ⅹ 如何計算維修基金?
購房者應按購房款制復制2%-5.2%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的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