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規定的房屋保修期限是多少?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一)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容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防漏5年;
(三)供熱供冷系統,為兩個供熱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內存在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收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檢查情況,并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進行保修。如遇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應在收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應當提出保修方案,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2. 國家規定的房屋保修規定和年限是多久?
國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源房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一)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防漏5年;
(三)供熱供冷系統,為兩個供熱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內存在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收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檢查情況,并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進行保修。如遇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應在收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應當提出保修方案,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3. 建筑工程質保期如何規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一)基礎工程和主體內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防漏5年;
(三)供熱供冷系統,為兩個供熱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內存在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收到保修通知后,應當到現場檢查情況,并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進行保修。如遇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應在收到保修通知后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應當提出保修方案,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4. 房屋質量問題維修后,如何計算保修期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證責任。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房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設工程承包商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的保修期。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壽命;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防漏5年;
(三)供熱供冷系統,為兩個供熱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為2年。
此外,建設部還在 《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規定》中詳細規定了部分房屋各部位和部件的保修期,主要包括:墻面和天花板抹灰層脫落一年;地面 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一年;門窗翹曲,五金損壞一年;管道堵塞2個月;衛生潔具一年;燈具和電氣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和部件的保修期由開發商和用戶約定。
此外,上述期限是指建筑商對開發商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但是,當房子賣給業主時,上述規定的保修期可能已經過了大部分。因此,這個期限比上述規定的保修期短。業主在訂立購房合同時,必須注意《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附件,看到上述承諾的保修時間和計算時間。如果你覺得 保修時間太短,可以補充協議保護自己的權益。
來源:http://china.findlaw.cn/
5. 房屋維修保修期如何規定?
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證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2)關于保修期的長短,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房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設工程承包商向房地產開發商出具的質量保修約定的保修期;存續期少于《條例》規定的最低保修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條例》規定的最低保修期。因此,房地產開發商對購房者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商,保修期以建設工程承包商對房地產開發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本條所述的《條例》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規定》,《條例》第六條規定: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根據國務院《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A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注:該年限可能達到建筑的使用壽命);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防漏5年;
C 供熱供冷系統,為兩個供熱期,供冷期;
D 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為2年;
E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
F 建設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因此,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的說法更加準確。即使房地產開發商和購房者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使用日起計算,也很可能減去房屋竣工驗收到交付之間的時間。買尾房或現房的購房者在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避免錯過保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