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契稅和房屋維修基金用公積金交嗎?
住房公積金的七大用途
1.買房還貸。不貸款買房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商業貸款購房可以首付提取公積金;
商業貸款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購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建造、改造和大修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改造、大修自有住房并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批準的當月前(含當月)申請提取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建設成本。
3.租房。用公積金支付租金或政府租金補貼的經濟租賃租金;
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金。
4.父母給孩子買房。不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房子,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積金;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利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5.取消所有余額。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歲,女滿55歲;在國外、香港、澳門、臺灣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嚴重殘疾,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者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在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在當地設立和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范圍的提取和使用。職工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之前的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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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住房維修基金可以用公積金支付嗎?
您好,購買、建造、翻建、自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在申請貸款前已按期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可以提取公積金購房貸款。希望采納,謝謝。
C.如何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房屋維修基金
是為了現有的房子,到時候現有的房子如果需要可以使用。
住房公積金
可以提交。支付時,個人有一半,公司有一半。到時候買房的時候可以衍生抵押(公司支付的也可以抵押)。聽說租房也可以用現有的住房公積金。
D. 住房公積金能否繳納維修基金和契稅?
不可以。
住房公積金用途:
用途一:買房
無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購房可以首付提取公積金;商業貸款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用途二:建造和大修房屋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改造、大修自有住房并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可以在批準的當月前(含當月)申請提取公積金,總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建設成本。
用途三:租房
用公積金支付租金或政府租金補貼的經濟租賃租金;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金.
用途四:父母給孩子買房
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的,可以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以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以提取父母公積金。
用途五:銷戶可提取全部余額
離開、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歲,女滿55歲;在國外、香港、澳門、臺灣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嚴重殘疾,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市、非市戶口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2年以上或者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2年以上的;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在當地設立、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E. 公積金能交維修基金嗎?
不能。提取公積金有規定條件,符合條件才能提取,支付維修基金不屬于提取范圍。
F. 公積金交房屋維修基金嗎?
公積金不能作為維修基金,但需要支付維修基金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當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當按照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現行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
G. 月份可以用公積金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嗎?
住房公積金不能用于支付維修基金和契稅,不符合提取公積金的要求。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自住房的,應當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購買自住房的,應當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H. 需要繳納的住房維修基金可以繳納公積金嗎?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償還購建自住房貸款本息;
3賃自住住房,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
4、離休、退休;
5、出境定居;
6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終止與單位的勞動關系;
管委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結論: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職工在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存儲余額的,由本單位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書。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書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批準提取的,由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