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計算新房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
不同地方的標準不同,可以給你一些參考: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按平方收費,一套房子只交一次,一般多層約20元/平方米,高層40元-每平方80元不等;暫按每平方米20元計算,約2580元。
契稅與面積和總價有關。一般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按總房的1%收取,90平方米-按總房款144平方米的14平方米.5%收取,面積大于144平方米的按3%收取。所以你的面積是1.5%,約12750元。
其他費用包括天然氣和暖氣的材料安裝費(如果沒有這些配套設施,就不需要支付,一般在3300左右)。
房產證一般從交房之日起360個工作日內辦理。
僅供參考,希望采納。
2. 大修基金怎么算?
大修基金(算法)支付標準:商品房業主和非住宅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金額為當地住宅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和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放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數額,并及時調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根據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首期金額為當地成本價的2%。
(二)銷售單位應當按照多層住宅不低于銷售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于銷售款的30%,從銷售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無錫維修基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大修基金主要用于兩個方面:
1.保修期滿后,用于住房和建筑物配套的共用資產或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和改造。如共用電梯、二次供水、中央空調、各種管道、郵箱、垃圾道、消防設施等。
2、用于維修共用部位,即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前提是這些問題發生在共同部位,而不是業主家中。例如,如果業主家中出現漏水、天花板坍塌等問題,則不屬于此列,不能使用大修基金。
維修完成后,由區房管局計算核實,根據住房面積或平攤費用,直接從業主各自的大修基金賬戶中扣除。
參考資料來源:網絡-維修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絡-大修基金
3. 無錫大維修基金一平米多少
一般商品房按建筑成本的5%繳納(其中開發商3%,購房者2%)。因為你沒有注明房屋面積,我估計每平米買家要繳納50元左右的房屋維修基金,開發商負責75元左右。
4. 無錫物業維修基金怎么算?
嗯,這是一樣的,就是買房的時候需要一次性支付房價的2%或者3%,這取決于你當地的規定。這筆錢是在房屋保質期滿后用于房屋主體和社區設備的維護。交房初期由房管局統一管理,行業委員會成立后轉行業委員會。
希望能幫到你,希望采納!
5. 大修基金怎么算?
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者應當按照下列標準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1.配備電梯的房屋,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
2.對于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付款。對于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3.對于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者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5)無錫維修基金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與專戶銀行核對維修基金的存款情況,并在物業范圍內公布。
2、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上級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維修資金的存款情況。
3.業主委員會應定期向全體業主公布維修基金的使用和剩余情況。
4.單個業主可以憑維修基金發票到開戶銀行查詢其名下維修基金的使用和保留情況。因拆遷造成物業損失的,業主可以持相關證明從銀行提取分戶賬戶余額。
5.大修基金是公共設施和公共設備的維修基金。這也是商品房必須支付的,用于未來物業公共設施和公共設備的大修和更新。
參考資料來源:網絡-大修基金
6.如何計算新房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的會計公式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成本價×份額×面積。
多層:購房者付1.5%,賣方支付6%;
高層:購房者付1.5%,賣方支付12%;
7. 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專項維項維修資金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是指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享部分,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銷售合同,由單個住宅業主或單個住宅業主及其結構連接的非住宅業主共同部分,一般包括:住宅基礎、承重墻、柱、梁、地板、屋頂、室外墻、大廳、樓梯、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相關非住宅業主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共享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塘、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化體育設施共用設施設備等。
第四條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維修資金的指導和監督,其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本市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財政和審計部門應當監督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第五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存入維修資金:
(一)住宅,除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無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居民依法自建自用的房屋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區外與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包括開發建設單位取得所有權的車庫(位置)等;
(三)其他應當繳納維修資金的房屋。
第六條第一期維修資金按照下列標準存入:
(1)住宅按建筑面積50元/平方米標準存放,電梯住宅按建筑面積90元/平方米標準存放;其中,住宅小區單一產權的獨立住宅按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標準存放。
(2)非住宅按建筑面積50元/平方米標準存放。與住宅結構相關的非住宅建筑有電梯并可直接使用的,按建筑面積90元/平方米標準存放;其中,住宅小區單一產權的獨立非住宅按建筑面積30元/平方米標準存放。
(3)開發建設單位取得所有權的車庫(位置)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存放;設有電梯并可直接使用的車庫(位置)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90元的標準存放;建筑面積不確定的,按每個車庫(位置)1000元的標準存放。
(4)出售公共住房的銷售單位應當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0元的標準提取存款;電梯公共住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90元的標準提取存款。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存款標準。
第七條 業主存入的維修資金屬于業主。
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維修資金屬于公有住房售房單位。
第八條 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以及出售公有銷售單位在出售公有住房時,應當一次性存入首期維修資金,收款單位應當出具財政部門統一監管的專用票據。
第九條 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規定維修資金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并在交付房屋時提供已支付維修資金的有效憑證。
第十條 申請產權登記時,申請人應當按照房屋登記機關的要求出具維修資金存款憑證。
第十一條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在業主大會成立前,負責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大會可以決定將維修資金轉入業主大會管理。
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公共住房維修資金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條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委托當地商業銀行作為轄區內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并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維修資金專戶,以物業管理區為單位設立賬戶,按房屋門號設立分戶賬戶;物業管理區域未劃定的,以建筑為單位設立賬戶,按房屋門號設立分戶賬戶。
第十三條業主大會申請轉讓維修資金時,應當授權業主委員會代為辦理,并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轉讓維修資金的申請;
(2)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的決議,并附同意業主簽名名單、產權證號、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清單;
(三)業主大會建立的日常管理、資金安全、風險承擔、責任追究等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四)業主委員會委托當地商業銀行專戶管理維修資金書面委托書,并提供專戶管理銀行專戶證明;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條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符合要求的,應當在30日內將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入的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轉入業主大會開立的維修資金賬戶,并將料移交業主委員會。
業主大會開立的維修資金賬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照房屋戶的門號設立分戶賬戶。
第十五條 業主賬面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存款金額30%的,應當及時續保。具體續保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一致的原則。
第十七條 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更新、改造費用,由有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物業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集中車庫(位置)的維護費用按有關業主的份額分攤。
住宅小區單一產權獨立房屋業主繳納的維修資金專門用于小區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維修資金未繳納期間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有關業主按照住宅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涉及公有住房單位或者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開發建設單位,由公有住房單位或者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有關建筑面積的比例分攤。
第十八條維修資金自存款之日起,按照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每年結算一次利息。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首先在利息部分列出。當利息不足時,可以使用本金,但業主賬面余額不得低于首次存款金額的30%。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未成立,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有關業主提出
(二)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業主持有相關材料,并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支付。經審批后,市維修基金管理機構將資金撥付給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單位。
公有住房銷售單位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第二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后,維修資金轉入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按照業主大會討論通過的使用方案向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責令改正;符合規定的,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將維修資金撥付給維修單位。
第二十一條維修資金轉業主大會管理后,需要使用維修資金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有關業主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包括項目、成本預算、支出范圍、危及房屋安全的處置方法等需要臨時使用維修資金的情況。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有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應向業主委員會提交維修資金;其中,使用公共住房維修資金的,應當向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申請支出。
(5)業主委員會應當按照使用計劃審批,并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使用公有住房維修資金的,經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審批。
(六)業主委員會、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轉讓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根據通知和備案憑證將所需維修資金轉入維修單位。
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計劃的,責令改正。
第二十二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維修、更新、改造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的,按照下列規定列出維修資金:
(一)維修資金轉讓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辦理;
(二)維修資金轉讓業主大會管理后,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前款發生后,未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新、改造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指定合格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維修資金賬戶中列出。
第二十三條 下列費用不得從維修資金中列支:
(一)依法由建設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
(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管道設施設備的維護費用由有關單位依法承擔;
(三)當事人應當承擔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所需的維修費用;
(四)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維護費用;
(五)其他不應列支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 在保證維修資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證維修資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五條 下列資金應當轉入維修資金使用:
(一)維修資金收入;
(二)使用住宅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經營的,業主收入除外,業主大會另有決定;
(三)住宅共用設施設備報廢后回收的殘值。第二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維修資金余額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第二十七條房屋損失的,按照下列規定返還維修資金:
(1)業主應持注銷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在地拆遷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損失證)、身份證到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資金賬戶注銷手續,并將房屋賬戶中的維修資金余額返還業主大會管理的維修資金,參照本規定執行。
(2)公有住房銷售單位應當持注銷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單位證書到市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辦理資金賬戶注銷手續,將房屋賬戶中維修資金余額轉換為單位住房資金;售單位不存在的,按照銷售單位的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第二十八條維修資金管理機構應當接受業主、業主委員會和公共住房銷售單位的以下情況:
(一)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
(二)列支項目、費用及分攤;
(三)其他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業主、業主委員會和公共住房銷售單位對查詢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審查。
第二十九條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依法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維修資金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專用票據的購買、使用、保存和核銷管理,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維修資金管理部門、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產或者其他利益,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規定以外的其他非住宅物業的維修資金存款,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內容由雙方在銷售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實施前,業主存入的電梯更新資金仍專門用于電梯更新,或者按照業主大會決議執行。
第三十三條 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管理單位收取的維修資金,應當及時清理,交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專戶存放。
第三十四條 江陰市、宜興市可以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5日,無錫市人民政府發布了《無錫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辦法》(錫政發布)〔2004〕3號)同時廢止。
8. 房屋大修基金收費標準
樓主應該說維修基金費。
1.維修基金 是指商品房和公共住房出售后專門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的基金。
2.維修基金一般在辦理產權證(兩證)時支付給房管部門。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維修資金是在開發建設單位取得入住許可證后,業主向政府房管部門專門設立賬戶的銀行支付,開發商可以收取,但收據必須由政府房管部門專門設立賬戶的銀行出具。有了這個收據,你就可以申請房屋產權證了。
3.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準 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使用。
意思是各省市的收費情況不一樣。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維修基金管理部門。
以鄭州為例:鄭州市維修資金繳納標準為每平方65元,無電梯每平方35元。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采納。
以鄭州為例,維修基金的收費標準是:
9. 房屋維修基金怎么交?
什么是房屋維修基金?如何使用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包括兩部分: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專項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專項基金主要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改造工程,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支付房屋維修基金的費用與你購買的房屋面積有關。不同的房屋面積支付不同的維修基金。這里詳細介紹一下準備買房的業主:房屋維修基金標準,去哪里交,怎么交,要交多少錢。
問題一:如何計算房屋維修基金?
小編來幫你解答:商品房銷售時,買賣雙方應簽訂相關維修基金支付協議。購房者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
現行專項維修資金首期存款標準為:90元/平方米高層(含電梯多層)、5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
房屋裝修效果圖
問題二:房屋維修基金什么時候交?怎么交給誰?
小編來幫你解答:
1.什么時候交:業主應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怎么交: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為支付。
3.交給誰: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繳納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客廳裝修效果圖
各城市的房屋維修基金算法也存在差異。以下城市房屋維修基金算法:
1:武漢維修基金怎么算?
答:如果您的購房合同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之間簽訂,住房維修基金的支付標準根據房屋結構分為幾個不同的等級: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電梯14層以下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電梯15層以上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2:青島房屋維修基金怎么算?
答:一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存放標準為:配備電梯的房屋按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8%存放;未配備電梯的房屋按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存放。一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存放標準為:配備電梯的房屋按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8%存放;未配備電梯的房屋按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存放。一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存放標準為:配備電梯的房屋按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8%存放;未配備電梯的房屋按建筑安裝工程每平方米成本的5%存放。
3:沈陽房屋維修基金怎么算?
答:沈陽市商品房維修基金的計算方法是購房單價高于2300元/平方米。按以下公式計算:2300元*2.5%*建筑面積。低于2300元/平方米的,按以下公式計算:實際購房款(總款)*2.5%。
4:如何計算上海住房維修基金?
答:
1、不帶電梯=29.5元/平×面積
2、帶電梯=38.85元/月×面積
5:長沙房屋維修基金怎么算?
答:
(一)公共出售房屋中屬于多層住宅的,由出售單位在出售房屋款中提取20%,屬于高層住宅的提取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支付;
(二)多層商品房出售時,買受人按購房款的2%支付,高層商品房或電梯多層商品房出售時,買受人按購房款的3%支付;
(3)拆遷安置實施房屋產權交換時,安置多層房屋的,被拆遷人按安置房評估價的2%和安置高層房屋評估價的3%支付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和銷售單位應當簽訂房屋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支付-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支付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一期專項維修資金存款的現行標準為:高層(含帶)
電梯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以上答案于2015年發布-03-12.現行相關購房政策以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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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何計算房屋契稅和大修基金?
首套房建筑面積低于90平方米的契稅為1%,90平方米-144平米契稅1.5%,144平方米以上為3%。
新房公共維修基金的比例是多少?
商品房銷售時,買賣單位應簽訂相關維修基金交付協議,買受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銷售單位(開發商)支付維修基金。開發商收取的維修基金屬與所有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專項維修資金支付標準:90元/高層(含電梯多層)㎡、多層(含別墅)50元/㎡(各地房屋維修基金標準與經濟水平掛鉤,具體收費標準略有差異);
房屋維修基金=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成本價x比例x面積。
注:維修基金的具體標準由當地房地產部門確定,因此維修基金的比例在不同地區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建議購房者到當地政府網站或房管局網站查詢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