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動法規定高級維修人員享受什么待遇
勞動法中對高級維修工的待遇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根據你企業內部確定。如果你現在的企業給你的工資少,你可以換工作!
『貳』 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是什么意思?
補償是指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時適用的。補償適用于單位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此時也有相應的補償。經濟補償是合法的,其構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賠償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四個:一是當事人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二是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失;三是責任方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錯;第四,這種過錯和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叁』 公共設施維修基金和維修基金有什么區別?
維修基金(復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和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業主向專項賬戶支付一定標準的資金,并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該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部件、公共設施和設備的維修事項。維修基金由物業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繳費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個人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著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丟失,不會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改變。當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通過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根據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基金。單位出售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出售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出售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肆』 維修金是固定資產投資嗎?
維護現有設備和建筑物的正常運行,不改變其主體結構和結構,僅提高其使用價值的費用為維護(裝飾)投資,不包括在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中。設備整體更換和建筑拆除重建的投資作為重建投資,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公司、商店等建筑物的大規模改造、裝飾屬于項目建成后的簡單裝飾,根據投資統計制度,不計入固定資產投資。
『伍』 新勞動法是否規定必須有一金?
不,與《勞動法》相比,新的《勞動合同法》只增加了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的條款。
《勞動法》明確規定,社會保險必須繳納。中國所有企業必須繳納的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后來,工傷保險增加了。
『陸』 維修基金和維修基金有什么區別?
維修基金和維修基金沒什么區別,只是名字不一樣。房改時,個人支付的房款1-2%,單位支付的房款10-20%稱為維修基金,后來商品房支付的建筑安全成本為2-3%(約30平方米-80元)叫維修資金。兩者合并管理使用,現統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柒』 勞動合同法中的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有什么區別?
區別: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要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額外油費補貼不單獨作為補償項目。用人單位符合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的,應當依法支付。
適用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工資和經濟補償(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2.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拖欠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責令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勞動者未提前30天離職,用人單位無《勞動合同法》第38條。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離開。此時,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勞動者造成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7)勞動法中的維修金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旨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建立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12年12月28日通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法實施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
本法實施之日存在的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自本法實施之日起計算經濟補償年限;本法實施前,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