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區公共設施維修有哪些法律規定?
物權法,第六章
第七十九襲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由業主共同所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用于電梯、水箱等公共部件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應當公布。
第八十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和收入分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第八十一條 業主可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員管理。
業主有權依法更換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第八十二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按照業主的委托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并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十三條 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要求行為人停止侵權、消除危險、消除妨害、賠償損失,對任意丟棄垃圾、排放污染物或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法建設、侵占渠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業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㈡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包括哪些?
根據法律法規,共用部分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專柱、梁、地板、屋頂等)、室外墻、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維修基金也叫"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業主向專項賬戶支付一定標準的資金,并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該物業區域內的公共部件、共用設施和設備的維護。維修基金由物業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繳費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著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丟失,不會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改變。當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通過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
㈢ 住宅樓內負責物業維修的公共區域是什么?
樓內公共區域是指門廳、走廊、電梯、強弱電間、水表間、上下水管室內總立管、總電表線路、室內外設備設施屬于物業免費維修范圍,門內設備設施損壞物業可有償維修或請外部施工人員維修。
㈣ 目前社區物業的維修內容包括哪些?
社區物業管理服務包括哪些?
綜合管理
社區規劃紅線范圍內,涉及共享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
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每年對房屋、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普查,并根據普查結果制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
3.白天有專職管理員接待居民,處理服務范圍內的公共事務,接受居民的咨詢和投訴;晚上有人值班,半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急需維修、水電等急需維修;
協助召開業主大會并配合其運作;
5、管理規章制度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完善,物業管理檔案齊全;
與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等手續;公開服務標準、收費依據及標準;
7、應用計算機系統管理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
8、全體員工統一著裝,佩戴相片胸卡,持證上崗;
9.每年對物業管理服務滿意度進行一次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完善,征求意見的用戶總數不低于80%。
10.建立處理各類公共突發事件的機制和計劃,包括組織、人員和具體措施。一旦發生,它可以隨時投入運行。
二、房屋及社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一般應包括以內容為準;不包括電梯、水泵、供暖等單獨收費的設備設施,以確保共用設施設備和基本市政設施的正常使用和維護,包括:
1.建筑物及社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小修,實行《建筑物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
2、保證護欄、圍墻、素描、桌椅、走廊燈、綠化設施等公共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動場地基本平整,邊溝涵洞暢通;
3、確保雨水、污水管道暢通,定期清洗化糞池、雨水井,相關設施無損壞;
4、負責社區智能設施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定期清潔外墻。
三、綠化社區規劃紅線范圍內的中心綠地、房屋前后、道路兩側區間綠地
按照園林局規定的《二級養護標準》進行養護。
四、保潔
社區規劃紅線內,業主門外維護和保持服務范圍內的清潔衛生,包括:
1、有健全的清潔制度,清潔衛生責任制,分工明確,責任范圍明確;
2.設置垃圾收集地點,每天將服務范圍內的垃圾收集到垃圾樓、站,管理垃圾(專用)樓、站、箱、道、桶、垃圾;
3.每天清潔清潔服務范圍內的區域,使服務范圍內無廢棄物;
4.每周清潔一次樓梯間、門廳、電梯間、走廊等門窗、樓梯扶手、欄桿、墻壁;
5、按照政府有關規定向服務范圍內噴灑滅鼠劑、消毒劑、除蟲劑;
6.雨雪天氣應及時清理區內主干道積水積雪。
7.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對物業共用部位的共用設施和設備進行通風、清潔和消毒,加強業主宣傳,維護正常生活秩序。
維護公共秩序
社區規劃紅線內,業主戶外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和公共財產的監管,包括:
1.相對封閉:確保社區主要出入口日夜有專人值班,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有明顯標志和防范措施;
2.維護交通秩序:包括管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行駛方向、速度和臨時停車位置,保持車輛暢通;
3、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門窗、消防器材及社區表井蓋、雨箅、小品、花草、樹木、果實等;
4.夜間對服務范圍內的關鍵部位和道路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檢查和巡邏,巡邏不少于2人,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5.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處置方案;發生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報警配合公安部門處理。
停車管理
1、有健全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庫存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登記發放進入社區的機動車憑證,發放出門憑證;
確保停車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緊急情況計劃;
長期存放的,應當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七、消防管理
1、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責任制和消防預案;
2.消防設施有明顯標志,定期檢查、檢查和維護消防設施;
定期進行消防訓練,確保相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協助消防人員疏散、救援人員等。
八、高壓供水養護、運行、維護
1證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處理方案;
2.鎖上水箱蓋,定期清洗消毒,確保水質合格;
3、維修服務標準執行北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文件規定。
4.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加強對供水系統的消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高壓泵房,靠近高水箱。
電梯維護、運行、維護
1、主梯6:00-24:00連續運行,0:00-6:00呼叫運行,電梯工夜間值班,在候梯廳公布呼叫電話或房號。樓層設有電梯門的,必須打開載客;
2.高峰期6:00-8:00、17:00-19:00與主梯同時運行;
3.主梯維修時,有備用梯的,用備用梯操作。如果沒有備用梯,應在30分鐘內完成緊急維修,其他維修應在23:00至次日5:00內完成;緊急情況下有處置計劃; 北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號文件規定了維修服務標準。
4.電梯停電時,應迅速組織救援。
十、裝修管理
1、裝修管理服務體系健全;
2、檢查業主裝修方案,與業主、施工單位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告知業主裝修注意事項;
3.裝修期間,對裝修現場進行檢查,嚴格管理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對進出小區的裝修車輛和裝修人員實行出入證管理,調解裝修引發的鄰里糾紛;
4.業主裝修后應進行檢查。違反裝修協議的,應當處理,問題嚴重的,報行政部門;
5、及時清理裝修垃圾,集中堆放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㈤ 物業負責建筑物哪些部位的維修
建筑物的公共部分由抄襲物業負責維修。物業最長保修期為5年,5年以上需使用維修基金。(保修期:防水保修三年,水電設施保修18個月)。
建筑物的公共部分包括: 建筑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樓板、屋頂、室外墻、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㈥ 什么是公共維修費?
公共維修費是指根據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建筑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基金。單位出售公房的公共維修基金由出售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購房人出售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根據法律法規,共用部分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柱、梁、地板、屋頂等)、室外墻、大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維修基金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共用部設備設施的大中型維修、更新和改造。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余額維修基金不予退還,并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在購房時繳納,比例為購房款2%,自2008年2月1日起實施新的標準和措施。建立維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的保障機制。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棟住宅建筑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專門用于保修期滿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由開發商收取,由房屋管理部門監督,所有權歸購房者所有,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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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物業社區的公共部分屬于物業管理
(一、避雷設施、柱;
(二)共用設備、樓梯間、宣傳欄、走廊、休閑娛樂設施、垃圾轉運設施、物業服務室、屋頂、外墻、電視天線、走廊、護欄、化糞池、梁、排水溝、樓板、綠地、水泵、污水井;
(3)共用設施、走廊燈、給排水管道、供暖空調設備、池塘、大門、信報箱、水箱、消防設備、人防設施、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發電機、大廳、扶手:一般包括道路
(4)共用部位、變配電設備、承重墻、消防設施、電線:一般包括建筑基礎、安全監控設施、渠道、電梯井、架空層、設備間、圍墻、路燈、人工景觀等,不屬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權利人所有的場所和設施;
(四)其他不屬于業主專有部分
拓展資料
<p>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業名稱)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共同管理或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共有的建筑物、設施、設備、場所和場的活動。
《物權法》規定,業主可以自行管理物業,也可以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者進行管理。
物業管理分為狹義和廣義;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根據委托合同、市政公共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交通、生活秩序、環境外觀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和修復活動;廣義的物業管理應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員進行的管理過程。
㈧ 建筑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復建工程包括:工業、民用、公共建筑(建筑、構筑)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土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裝飾工程、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一、房屋用途按用途分類,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劃分。
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房屋,建筑面積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
如果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一樓是商店,其余是家庭住宅,地下室面積應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應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余面積應計入住宅。如果一個工廠有生活室和辦公室,可以計入工廠面積。
1·住宅是指專門用于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員工家庭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員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但不包括住宅樓作為人防、不居住的地下室,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酒店等專用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多間臥室、客廳、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組成的房屋。住宅按套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