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涌保護器,也叫防雷器,是一種為各種電子設備、儀器儀表、通訊線路提供安全防護的電子裝置。當電氣回路或者通信線路中因為外界的干擾突然產生尖峰電流或者電壓時,浪涌保護器能在極短的時間內導通分流,從而避免浪涌對回路中其他設備的損害。
浪涌保護器,適用于交流50/60HZ,額定電壓220V至380V的供電系統中,對間接雷電和直接雷電影響或其他瞬時過壓的電涌進行保護,適用于家庭住宅、第三產業以及工業領域電涌保護的要求。
選購指導
1、保護系統中安裝SPD的數量,依據雷電防護區概念的要求,被保護設備的抗擾能力和雷電防護分級而定。
2、在LPZ0區與LPZ1區交界處應安裝Ⅰ級分類實驗的SPD或限壓型SPD作為第一級保護;在LPZ1區與LPZ2區交界處應安裝限壓型SPD作為第二級保護;在住宅配電箱輸出端應安裝限壓型SPD作為第三級保護。
3、SPD連接導線應短而直,其長度不宜大于0.5m。如果電網中有幾個浪涌保護器,它們將會互相影響,并聯的保護器之間必須達到能量的配合才能確保被保護線路的安全。
配合的效果是:當由雷電形成一個浪涌過電壓時,電涌保護器(B級)將可靠地響應,帶走高能量的電流,以保護由于過載而損壞其它浪涌保護器(C級或D級)。當SPD具有能量自動配合功能時,線路長度不受上述規定限制。為防止SPD老化造成短路,SPD安裝線路上應有過電流保護裝置,宜選用有劣化顯示功能的SPD。
4、在電源總配電柜輸出端應安裝標稱放電電流 In≥65KA(10/350μs波形)的開關型浪涌保護器;也可安裝標稱放電電流In≥80KA(8/20μs波形)的限壓型SPD作為一級防護。
5、在分配電柜輸出端應安裝標稱放電電流In≥40KA(8/20μs波形)的限壓型SPD作為二級防護。
6、在住宅終端配電箱輸出端應安裝標稱放電電流In≥20KA(8/20μs波形)限壓型SPD作為三級防護。
7、在配電箱輸出端也可安裝混合型或串聯型SPD,其技術指標應滿足設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