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專用機動車維修營業執照怎么辦?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 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按照維修車型類型、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機動車維修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四類:汽車維修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業務、摩托車維修業務等機動車維修業務。汽車維修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根據業務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業務、二類維修業務和三類維修業務。摩托車維修業務根據業務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業務和二類維修業務。第八條取得一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許可證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維修、總成維修、整車維修、小修、維修救援、專項維修和竣工檢驗;取得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許可證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維修、總成維修、小修、維修和專項維修;取得三類汽車維修、總成維修、整車維修、整車維修、整車維修、整車維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小修、維修、小修、維修、維修救援、專項維修檢查;可從事摩托車維修、總成維修、車輛維修、小修、專項維修和竣工檢查;取得二級摩托車維修經營許可證的,可從事摩托車維修、小修和專項維修。第十條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許可證的,除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外,還可以從事一修業務。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適合其業務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賃場地應當有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二)有適合其業務的設備設施。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批準。從事汽車維修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的設施和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3)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二級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一名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應熟悉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掌握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熟悉各類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操作規范,掌握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為60人%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從事一、二級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一名從事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涂裝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涂裝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熟悉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了解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的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涂裝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為40人%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從事三類維修業務,根據其業務項目,應配備相應的機械維修、電器、鈑金和油漆維護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護、車身維護、電氣系統維護和自動變速器維護的,還應配備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人員、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油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為40人%通過國家統一考試。(4)有健全的維修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車輛維修檔案管理體系、人員培訓體系、設備管理體系和配件管理體系。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的《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五)必要的環保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第十二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適合其作業內容的專用維修車間、設備設施,并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2)有完善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和處置措施; (3)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4)有完整的安全操作程序。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Ⅱ 汽車維修三類證怎么辦?
三類汽車維修證書需向當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并提交《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經運輸管理機構批準后方可辦理。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當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提交《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表》,并附上規定條件的下列材料,確保材料真實完整:
(一、維修經營者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經營場所(含生產廠房及業務接待室)、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等相關材料;
(3)技術人員匯總表及相關人員的學歷、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
(四)維修設備設施匯總表、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驗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五、維修管理制度等相關材料;
(六、環境保護措施等相關材料。
(2)機動車維修營業執照如何擴展閱讀:
《《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維修標準和規范,以及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公開的維修技術信息進行維修。沒有標準或規范的,可以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說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臨時更換機動車污染控制裝置,破壞機動車排放診斷系統,使機動車通過排放檢查。
Ⅲ 去哪里辦理汽車維修經營許可證?
到當地交通局下屬交通管理辦公室的汽車維修管理部門辦理。如果是二級維修或專項維修,可以辦理版市一級權。申請一級維修企業許可證的,應當到省交通廳下屬交通管理局汽車維修管理部門辦理。注:先申請維修許可證,再申請工商許可證,因為維修企業是有行業準入制度的特種企業,沒有許可證的工商局不會注冊這個項目。當然,如果同時經營其他項目,也可以先申請工商許可證,有維修許可證后再增加項目。此外,維修企業在注冊前必須申請消防許可證和環保許可證,否則工商局不會注冊。
Ⅳ 如何辦理汽車修理店個體戶營業執照?
根據質量技術監督局制定的機動車維修標準,機動車維修包括三種汽車維修版和摩托車維修,根據《道路權力道路運輸條例》,取得《機動車維修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許可證應按以下程序辦理:1、向工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2、向交通管理部門(交通局)申請許可證;3、最后向工商部門提交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場所使用證明(租賃協議、產權證復印件)、機動車維修許可證文件。
目前,工商已取消所有登記費。
Ⅳ 如何辦理修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理汽車維修行業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事規程: 1.申請人持所列材料向市政務中心交通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初審后由交通局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受理.交通局交通管理局派出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交通局服務窗口工作人員應當依法作出書面決定,答復申請人。所需材料: 1.申請人填寫《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申請在交通局 接收服務窗口.領取并填寫申請書、報告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土地房屋租賃、購買合同(復印件一份).各種管理制度.可行性分析報告:內容:投資、資金、人員、設施、設備及維修能力、維修類別、投資回報期等.工程技術人員、財務人員證書、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復印件一份).消防意見書(復印件一份).注冊資本證明.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員工花名冊。收費標準: 許可證正本1.5元/證,副本2.5元/證;收費依據:省物價局、財政廳 川價發2005110號 辦理時限: 報告,15個工作日 辦事機構: 邛崍市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局服務窗口 辦公地址: 邛崍市鳳凰大道中段
Ⅵ 機動車維修營業執照在哪里辦理?
你好!需要復交當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申請。
《《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申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當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經營場所、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
(3)技術人員匯總表及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四)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證書復印件;
(5)根據汽車、其他機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摩托車的維修經營情況,提供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Ⅶ 汽車維修交通營業執照到期后怎么辦?
根據交通運輸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實行有效期制度。從事一類、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的證書有效期為6年;從事三類汽車維修業務、二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等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證書有效期為3年。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制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管理。第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0日,作出原許可證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第二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許可證的,應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項的,應當向作出原許可證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天通知作出原許可證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Ⅷ 三類維修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怎么辦?
到縣級交通管理機構辦理:
申請從事汽車維修業務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適合其業務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賃場地應當有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
(2)有適合其業務的設備設施。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批準。從事汽車維修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的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必要的技術人員: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相應的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油漆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和質量
(4)有健全的維修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車輛維修檔案管理體系、人員培訓體系、設備管理體系和配件管理體系。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
(5)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
Ⅸ 辦理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
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按照維修車型類型、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
根據維修對象,機動車維修業務分為四類:汽車維修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業務、摩托車維修業務等機動車維修業務。
汽車維修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根據業務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業務、二類維修業務和三類維修業務。
摩托車維修業務根據業務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業務和二類維修業務。
第八條取得一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許可證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車輛維修、總成維修、車輛維修、小修、維修救援、專項維修和維修竣工檢驗;取得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許可證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車輛維修、總成維修、車輛維修、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維修;取得三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許可證的,可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車身清潔維修、油漆、輪胎動平衡與維修、四輪定位檢測與調整、供油系統維修與油品更換、噴油泵與噴油器維修、曲軸研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修(蓬布、坐墊及內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
第九條取得一級摩托車維修營業執照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修、總成維修、車輛維修、小修、專項維修、竣工檢驗;取得二級摩托車維修營業執照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修、小修和專項維修。
第十條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許可證的,除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適合其業務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賃場地應當有書面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
(2)有適合其業務的設備設施。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批準。從事汽車維修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的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二級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一名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應熟悉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掌握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熟悉各類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操作規范,掌握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的收費標準、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為60人%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二級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至少一名從事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涂裝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涂裝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熟悉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了解汽車或其他機動車的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涂裝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為40人%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應當配備相應的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油漆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質量檢驗人員、機械維修、電器、鈑金、油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為40人%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4)有健全的維修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車輛維修檔案管理體系、人員培訓體系、設備管理體系和配件管理體系。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
(5)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行業開業條件》執行》(GB/T16739)執行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等維修經營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適合其作業內容的專用維修車間、設備設施,并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二、有完善的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和處置措施;
(3)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安全操作規程齊全。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Ⅹ 修車需要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嗎?
修車需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向當地交通局申請。
一、辦事規程:
第1步:申請 申請人向縣、區交通局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條件規定的相關材料,填寫申請表;
第2步:受理 縣、區交通局收到申請后,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決定許可或者不許可。
許可證的,應當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營業執照,并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頒發營業執照;未經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依法應當報上級機關向申請人說明。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所需材料:
1.開業申請表及可行性報告;(開業申請表可在窗口或網站上下載)
二、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公司章程(企業提供);
資金證明(企業提供);
4.工商部門預核名稱通知書(企業提供,向當地工商部門索取。
(10)機動車維修營業執照如何擴展閱讀: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交通部統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合法憑證。在中國經營道路客運、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有交通部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本次修訂將原《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汽車維修技術證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車輛檢測許可證》合并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2002年8月1日起,上述四種舊證書將同時廢止。
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分為正本和副本,均采用防偽標志(水印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監管)。具體樣式見樣本。
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原外廓尺寸為40×28cm157克銅版紙,國徽和DL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型為燙金,右下角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監制字樣。副本外形尺寸為18×13cm封面深綠色帶國徽。